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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党员标准做符合先进性要求的共产党员

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必须把党章作为学习重点。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因此,我们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严格执行党章的规定,铭记党员标准,注意党员形象,做符合先进性要求的共产党员。 一、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标准 党员标准是党员先进性的具体反映,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它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即党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以及权利和义务。它们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 新时期的共产党员标准,就是党的十六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的第一、二、三、四条。 第一,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一条包含了四层意思:一是要求申请入党的必须年满十八岁,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党保持思想和组织一致的前提。三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组织生活,接受领导和监督。党员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这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是十分必要的。四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第二,党章第二条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上。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可以说党章第二条的这三条规定,是党员标准中最核心也是最具根本意义的内容。而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条义务,则是这三条规定的具体化阐述。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句话中最主要的是说明了共产党员“是什么”。如果我们的党员不是工人阶级中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那么,我们党就不可能成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从而也就不能承担起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重任,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所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成为学习、工作上的尖兵,同时还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的觉悟;共产党员不仅应该是学习、工作上的模范,更应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句话的核心意义在于它阐明了共产党员“干什么”。我们党一直声明自己除了中国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唯一的根本的宗旨。作为这样一个政党的成员,我们共产党员自然应该把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口号。每一名党员或是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身体力行,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化为自觉自愿和实实在在的行动。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句话实际上告诉了我们应当“注意什么”,“反对什么”。它包括了两层意义:其一,告诉了党员要时刻警惕脱离人民群众现象发生。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大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获得力量的源泉,我们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样的要求在当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二,告诉了我们每一名党员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着共产党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权利。尽管共产党员应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觉悟,但不应享有任何高于群众的特权,也不能在群众面前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要甘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和小学生。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群众的事业,需要作为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共产党人团结和发动人民群众去共同完成。因此,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向群众学习,和群众打成一片,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第三,党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八项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八项权利,是党赋予党员在党内的权力和应当享有的利益,党员应当珍惜和正确行使这些权力。 为什么党员权利也是共产党员的条件呢?这是因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整体。党员如果在党内不享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党员只想享受权利,不肯履行义务,也就失掉了自己的权利。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同样的道理,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所以把党员权利作为党员条件,看一个党员是否认真行使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也可以衡量其觉悟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因此,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共同成为党员的具体行为规范,成为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 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的规定,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党章第一条的规定,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条件。党章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规定的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行为规范。如果没有共产主义觉悟,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不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党员权利,也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因为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而且,从一个党员是否认真地正确地行使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当中,也可以衡量其觉悟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和实践党章的这一规定,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掌握党员标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广大党员严格坚持党员标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各个领域、各个阶段,始终发挥和体现先锋战士的作用。但是,在坚持党员标准中,要注意避免四个认识误区。 一是“初级阶段”标准。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都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党员标准不宜过高,主张建立“初级阶段”的党员标准。这是一种误解。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而共产党员标准是由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我们今天虽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没有变,也不能变,党员标准没有降低,也不能降低。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处于社会主义的哪个阶段,都应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锋战士。 二是“生产力标准”。有人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党员的要求,只要能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发挥作用就行,主张用生产力标准作为党员的唯一标准。这是错误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共产党员应为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做贡献,但党员标准还包括党章对党员规定的各方面具体要求。 三是“守法公民”标准。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当前情况下,只要不犯错误不违法,就是合格党员。这种将“守法公民”标准与党员标准混同的观点是错误的。共产党员不仅要遵纪守法,还必须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失去先进性,就会混同于普通老百姓。 四是“能人”标准。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是“能人”经济,主张用“能人”标准替代党员标准。党员同“能人”不能划等号。经济上的“能人”,未必都能成为党员。党员不光要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打头阵、当先锋,而且还要有奉献、牺牲精神。“能人”能否入党,要以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要看其是否能履行党员义务。 三、结合实际,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员先进性标准 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从新的时代特征出发,科学认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怎样理解和把握党员先进性的主要标准?这是个值得人们关注和探讨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我们认为在对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的理解上,应把握以下两点: 首先,对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内容。省委提出的党员“三有一好”,可视为对本省党员如何保持先进性提出的具体要求。实践“六个坚持”,争创“三有一好”,是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对每个党员提出的按党章规定要求去做的具体化。它充分体现了时代特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是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既形象又具体的表述。我省广大党员要当好走在时代前列的尖兵,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站在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最前沿;当好爱岗敬业的榜样,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尽职尽责,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当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坚,坚定不移地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奋不顾身、忘我工作,在急、难、险、重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当好实践党的宗旨的模范,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服务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实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以实际行动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光辉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对于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既要注意共性,也要注意个性。由于党员在党内的分工不同,在保持党员先进性问题上,对一般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求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一般党员应做到:政治上要清醒,理想信念要坚定;牢记党的宗旨,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爱岗敬业,努力成为岗位或行业中的佼佼者;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平常时期看得出等。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好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努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把我省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阶段。 ●思考题: 1、党章规定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什么?怎样理解党章第一到四条的内涵? 2、理解新时期党员标准,要注意避免哪些认识误区? 3、我市正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怎样结合实际理解和把握党员先进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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